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再生能源 - 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各年度太陽能賣電價格

  1.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民國98年通過,指定太陽能、生質能、地熱、海洋能、風能、水電等能源為再生能源。
  2. 為推廣綠色能源,政府規定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並每年根據情況進行修正。
  3. 經濟部能源局製定了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保障再生能源的固定優惠購電價,以及20年的購電保障。
  4. 對於屋頂型太陽能光電系統,根據特性設定了費率激勵制度,包括:
  • 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定高效能太陽能光電模組,躉購費率加成6%。
  • 參與“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劃”,躉購費率依高效能加成3%。

費率與補助

與台電簽屬躉售購電合約,每月穩定售電給台電,享有固定收購費率,簽約保障20年;利用政府補助建置太陽能系統。

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分為上下半年兩期,依照不同條件給予費率加成。
為推廣綠能、提高綠電比例,各縣市訂定補助計畫,鼓勵民眾增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1. 全台日射量參考:

    •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內容:各縣市年發電量平均值、太陽能發電度數、太陽能年發電賣電金額
  2. 年度各縣市太陽光電容量因數:

    •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 內容:太陽能平均發電量、各地區每瓩太陽能產電量、平均發電度數

計算方式:

  • 年度各縣市太陽光電容量因數計算方式:
    • 年平均發電量(kW) = 太陽光電發電量 / 裝置容量
    • 容量因數 = 太陽光電發電量 / (裝置容量 * 360 * 24) (容量因數用以衡量再生能源裝置的發電效率)

資料來源:
  • 經濟部能源局:提供全台各縣市太陽光電系統年發電量平均值和相關資訊,以供參考。
  • 台灣電力公司:提供各年度各縣市太陽光電系統容量因數,即太陽能平均發電量,以及其他相關產電量資訊。